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就读于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分别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中共党员,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获聘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工作经历:
2012年10月-2013年11月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室
2013年11月-2017年7月 陕西海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律咨询及风险评估部(法律事务小组) 对外联络部 纪检监察室 工会委员会
2017年7月至今 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主要业务方向:
擅长公司法、合同法、保险法、劳动法等领域法律事务的处理,并专注于商事经济领域的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业务,以及涉外法律事务领域、个人及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基于国际法学的学历背景及既往的工作经验,邢超律师具备相当的法律英语基础和妥当地处理涉及公司及其商业交易法律事务之综合能力。
业绩简介:
邢超律师经过本科、研究生阶段7年完备的法学学习、训练,具备系统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国内国际不同视角分析、研究法律问题的意识,拥有4年以上大中型国企综合法律事务工作经验,积累起丰富的实操经验和法务合规技能,具备财务、法务、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及对外联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准确把握企业业务运作模式并协助企业切实达成业务目标,擅于结合企业业务特征及经营实际为企业开展业务提供富有实效的法律服务。
邢超律师曾为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陕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置业有限公司、咸阳××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市××总公司第八分公司、陕西××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西安××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电气有限公司、西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白水县××现代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白水县××果蔬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提供商事合同、劳动人事、尽职调查等相关的诉讼与非诉法律服务。
邢超律师还承办多起关于买卖、债权转让等商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动关系、工伤及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继承、不当得利纠纷及保险合同等诉讼案件,均取得令当事人满意的结果。
此外,执业期间,邢超律师还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自2019年6月以来,共办理民事、刑事类法律援助案件7件,竭尽所能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并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取得了法律援助对象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认可,切实践行了作为法律专业人员的社会责任。
2021年3月4日,在第58个“学雷锋纪念日”来临之际,受邀作为本所法援律师代表,出席由陕西新闻广播联合省司法厅、省律协等联合发起的“法律援助 温暖我心——法律援助帮大家”融媒体系列活动,分享法援故事。
部分代表性案例:
民商事诉讼领域:
1.代理陕西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参与办理其与陕西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因某城中村改造商业房屋租赁合同履行引发的系列纠纷案,该案中,核心诉讼为双方互诉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历经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共形成6个案件。最终,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裁定驳回对方再审申请,确认其违约,代理的商业公司获赔违约金1000万元,实业公司并应向我方商业公司开具1100万元的租赁费发票。
2.代理咸阳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参与办理其与咸阳某酒店有限公司、陕西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某酒店房屋承租经营权问题引发的系列纠纷案,该案涉及3个案由,分别是酒店公司诉运输公司的房屋优先承租权案、确认中标结果(合同)无效案及运输公司诉酒店公司的返还租赁物案,历经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共形成8个诉讼案件。双方互有起诉,但酒店公司在3个案由上均被判败诉,其相应诉请均被驳回。
3.代理被告陕西某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西安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原告陕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代理意见被采纳,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请,诉讼费514153元,全部由原告承担。
4.执业以来,邢超律师还分别代理用人单位、劳动者,承办工伤、劳动争议类案件20余件,承办交通事故等人损类案件11余件,在当事公司、个人间均取得不错口碑。
刑事辩护领域:
1.参与欧某某诈骗案辩护工作,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十万。二审介入辩护,后改判为有期徒刑六年,无罚金。
2.参与陕西咸阳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案,国务院派出特别调查组进行调查,多地数十名官员被起诉渎职犯罪。邢超律师参与其中一起玩忽职守案件辩护工作,一审法院开庭后不久,检察院撤回起诉。
3.饶某抢劫罪案,侦查阶段介入,并在审查逮捕阶段继续向检察院提交取保候审申请,2020年12月25日,最终因公安机关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成功取保候审。
4.刘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侦查阶段介入,所提应予取保候审及不予批准逮捕的理由被检察院采纳,2021年1月21日,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批准逮捕,成功取保候审。
公益援助领域:
1.张某某投放危险物质案,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邢超律师二审介入辩护,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裁定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榆林中院重审。
2.申某荣、申某熊赌博罪一案,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依法、酌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被采纳,申某荣获判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8000元,已于2021年2月初获释。
3.樊某社、樊某园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该案的两被告,一个是被害人妻弟,一个是被害人妻叔,且被害人岳父在杀人后参与肢解、烹煮、抛尸,犯罪手段极其残忍,颠覆人伦,邢超律师为被害人近亲属提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援助,该案樊某社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樊某园被判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4.王某周(监护人王某祥)与李某伟、杨某文、熊某玲继承纠纷一案,历时两个多月,经前期扎实的遗产状况调查、取证工作,促成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最终为父母双亡的15岁少年及其74岁高龄的祖父,获得其母名下全部银行存款225585元。
5.王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该案从一审立案起,前后跨越4年,从事发时起,前后跨越5年,最终二审终审,为受援人争得赔偿538056.08元。
个人荣誉:
1.2018年参加在北京举行的康达三十周年庆典活动之康达青年律师辩论赛,辩论队荣获季军,个人获“最佳辩手”。
2.2020年被评为“2019年度优秀律师”。
3.2021年被评为“2020年度优秀律师”。
自勉语:
堂堂正正做人 认认真真做事 求真求实 精进奉献 力有余 则助人
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
人之为学有难易乎?学之,则难者亦易矣;不学,则易者亦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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