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进律师,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05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二系(原经济法系,现经济法学院)。在大学就读期间,经选拔进入西北政法大学与美国福特基金会合作的“法律诊所”项目,开始代理法律援助类案件,其中包括经《华商报》、陕西省电视台、西安市电视台等媒体广泛报道的“李林诉中国农业银行”案。
工作经历:
2005年本科毕业后,李进律师进入陕西弘业律师事务所工作。
2007年陕西汉廷律师事务所依法成立,李进律师系参与律所创建的原始成员之一。
2018年,李进律师跟随所在律师团队离开汉廷律师所,共同组建了陕西明南律师事务所。
2019年9月,李进律师转入北京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
业绩简介:
李进律师擅长处理合同、公司股权、房地产、信托等各类经济纠纷,在执业期间成功的代理的案例有:康福房地产与东阳建筑“新城国际大厦”项目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陕西省高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
亿联置业与江苏建兴“中国西部五金机电城”项目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陕西省高院,后双方皆未上诉。
“世欣荣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鼎晖基金确认信托无效”一案,诉讼标的2亿元。李进律师作为被告长安信托的代理人,代理了该案在陕西省高院的一审、最高人民法院的二审。该案在信托业内具有典型意义,李进律师不但获得了全面胜诉,且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选为公报案例,刊载于2016年第12期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当中,李进律师的代理观点被《公报》的“裁判观点”引述认可。
“延安中庄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诉子长县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诉讼标的7.5亿,李进律师作为被告子长公司的代理人,不但获得了全面胜诉的裁定,而且在法庭之上彻底打垮了原告,使其在一审败诉后放弃了上诉。
“中艺华海进出口有限公司诉府谷县庙沟门镇宏盛煤矿股权交易纠纷”一案,诉讼标的2.5亿元,李进律师作为被告宏盛煤矿的代理人,代理了该案在陕西省高院的一审、最高人民法院的二审。面对央企背景的原告所制造的巨大压力,李进律师以严密的论证、扎实的举证,最终为当事人赢得了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的胜诉判决。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等信托投资人诉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纠纷”系列案件,该案信托总规模12亿元,投资人众多,共计一百余宗案件,在雁塔区法院、西安市中院、陕西省高院分别进行,横跨三级法院。李进律师作为被告长安信托的代理人,面对极具争议的合同解释问题,不同案件的原告及其各自的代理律师互有差别的诉讼策略,一一应对,为长信信托赢得了胜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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