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司与证券专业中心副主任王燕律师受中国教育集团邀约,作为中国教育集团 839 学堂ESG&法务合规管理序列的授课专家,进行培训。王燕律师以新《公司法》的实施为背景,深入解析了其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影响,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现场师生及企业界人士带来了宝贵的法律知识和实践启示。
王燕律师首先深入剖析了新修订的《公司法》中的核心变革与亮点。她明确指出,这次修订主要聚焦于两大核心领域:对公司资本制度的全面优化和股东知情权的显著强化。在完善公司资本制度方面,新《公司法》采取了多项创新措施,包括完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加速出资的到期,引入催缴失权制度,以确保资本的稳定与充实;对于未出资即转让股权的情况,新法也明确了出资责任,为市场交易的平稳性提供了保障;新法引入了授权资本制,赋予公司更多的资本运营灵活性;此外,新法还允许公司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来弥补亏损,为企业的稳健经营提供了新途径。另一方面,新《公司法》在保障股东知情权方面也做出了显著努力。通过新增小股东股权回购、救济一般规定以及同比例减资规定等条款,新法大大增强了股东对公司经营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从而更有效地保障了股东的利益。
王燕律师的解读,不仅为我们揭示了新《公司法》的修订方向,也为我们深入理解其背后的立法意图和市场需求提供了重要参考。
随后,王燕律师针对授课群体,对新《公司法》在营利性民办学校领域的具体影响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剖析。包括新法中关于法定代表人产生与变更的规则、对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股东)的权益影响、董事会运作机制、增资问题的考量、董事、监事、高管应履行的职责与义务、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法、资本公积金的合理使用,以及简易注销制度等多个方面。王燕律师不仅从法律条文出发,还结合了一系列实际案例,如董事勤勉义务案例、董事催缴出资义务案例等,将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紧密相连,为在场业内人士深入浅出讲述了新《公司法》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新机遇与挑战。在场学员均表示收获很多,解决很多实践中间遇到的困惑,希望有机会能继续开展系列培训。
王燕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法专业,拥有法学硕士学位,同时是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院研究员,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实务导师,陕西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委员。作为业内知名的法律顾问,王燕律师长期专注于公司法、金融商事业务领域,为多家银行、信托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提供诉讼执行、非诉等专业法律服务。此次授课得到了现场师生及企业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和热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王燕律师的课堂不仅让他们对新《公司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为他们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和启示。同时,大家也期待未来能够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类似的学术交流活动中来,共同推动法律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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