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康达(西安) 律师事务所陈钊律师受邀为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开展了《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案件案由规定》专项法律培训。培训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陕西为主会场,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各处室参加了此次培训,青海、宁夏监管业务办通过线上的方式参与了本次培训。
培训会上,陈钊律师以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案件的案由类型入手,介绍案件案由类别从原来的电力监管领域扩展到固定资产投资、煤炭、石油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并重点向大家介绍案由选用方法,即行政处罚案件案由共分七类三级,下一级案由是上一级案由的分类细化,选用方法是从最低级起适用,低级中没有适合的,再选用高一级。最后陈钊律师结合日常服务行政机关工作经验,对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在行政执法过程遇到的问题给出了相应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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