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超律师通过认真分析、积极沟通和精准辩护,成功为一起诈骗罪被告人滕某某获得缓刑判决,帮助其避免牢狱之灾,重获正常生活。
一、基本案情
2025年4月3日,被害人蔡某通过网络观看被告人滕某某“快手”,之后两人互加微信好友。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27日止,被告人在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谎称自己经营公司、年收入百万余元、有车有房等虚假事实,得到被害人信任。通过编造各种经营用钱虚假事由向被害人借款293800元,并将借款用于支付赌债和个人生活开销。2025年11月4日,被辽宁省某地公案机关在陕西省抓获。
二、辩护策略
诈骗罪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四、(十二)、1、(2)条规定:“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一)(试行)》第四、七、2条(2)项: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六万元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此案,接受委托后,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和会见后对侦查机关已查证的犯罪事实做无罪辩护无望。辩护方向只能做罪轻辩护,获得缓刑判决是努力的方向。为此,采取了以下辩护策略:
策略一:辩护重心适当前移
刑事辩护,不仅在法庭辩论阶段,更贯穿于从侦查到审判的全过程。引导当事人做出有利的法律选择(如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赔),往往比庭审时的语言交锋更具决定性。
策略二:将被告人还原为一个“可以挽救的人”
在量刑辩护中,律师的工作之一,是帮助法官看到一个全面的、有具体情节的“人”,而非仅仅是一个“罪犯”。其过往表现、家庭背景、悔罪行动,都是评估其人身危险性和改造可能性的重要素材。
策略三:退赔与谅解书要保质保量
退赔与谅解,是经济犯罪案件的“兵家必争之地”。这不仅是态度问题,更是实质性降低社会危害性的关键证据。律师应尽早介入,协助当事人完成这一工作,并将其重要性以书面形式有效呈递法庭。
三、最终结果
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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