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7日,由陕西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家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与宝鸡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的“房归何处——离婚房产分割实务解读与风险防范”案例分享沙龙在宝鸡成功举办。本次沙龙在宝鸡西建酒店举行,吸引了来自宝鸡、西安、渭南、汉中等地共计七十余名律师现场参会。现场互动热烈,实务氛围浓厚。
陕西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家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陕西省律协婚家委副主任、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中心主任李秀梅律师受邀出席并做主旨发言。本所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中心秘书长张军军律师也出席了本次活动。

在本次活动中,李秀梅律师以《离婚房产分割中“形式与实质”的司法审查与律师实务——以一张欠条案为镜鉴》为题,结合亲办典型案例,系统剖析了离婚房产分割中的复杂法律问题。李秀梅律师以一起跨越二十余年的真实案件切入:男方婚前全款购房并赠与女方,离婚时未作处置,复婚后再离婚前夕,双方以“买卖”形式将房产过户回男方,男方出具200万元欠条,而正式离婚协议仅约定“房屋归男方所有”,对200万欠款只字未提。女方持欠条起诉追讨,争议焦点直指“形式”与“实质”的对抗。
围绕实务中的高频难点,李秀梅律师系统梳理了四大核心场景:
场景一:个人财产的“形态转换”
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延续自动转化为共同财产,法院遵循“资金来源决定论”,关键在于保留完整清晰的资金流水证据链。
场景二:婚前首付、婚后还贷的按揭房
房屋归登记方所有,但须向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实务争议集中在“共同还贷”认定、房屋“现值”确定及“总成本”构成。
场景三:父母出资购房的分割新动向
婚前出资原则上为对己方子女赠与;婚后无明确约定则推定为对双方赠与。值得关注的是,即使登记在双方名下,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法院可判归出资方子女所有,同时综合考量婚姻时长、子女抚养、家务贡献等因素。
场景四:婚内“名实不符”的处置
依据《民法典》第146条“通谋虚伪表示”原则,司法裁判坚持“穿透形式,探究真意”。婚后“加名”属赠与,但分割时不再必然按登记份额均分。需特别注意:法律上无“假离婚”概念,财产风险极高。

李秀梅律师指出,当前司法审查正从简单的“看登记、重形式”,走向更注重“资金来源、实质贡献与个案公平”的深度审查。
李秀梅律师的分享案例翔实、分析深入,被参会律师评价为“接地气、实务性强”,为一线办案提供了清晰的思路和可操作的经验,获得了各地律师的一致好评。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始终重视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领域的专业化建设。李秀梅律师及团队将继续以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客户提供有温度、有深度、有力度的法律服务。

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始终重视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领域的专业化建设。李秀梅律师及团队将继续以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客户提供有温度、有深度、有力度的法律服务。

7楼:029-89526365 15楼:029-89525331
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39号荣禾云图中心七层、十五层
友情链接:https://www.kangdalawyers.com/







